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金融>>

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2宗违法遭罚60万 虚列增值服务费

2020-04-01 21:28:44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日讯 3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51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港股简称:中国财险HK.02328)青岛市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虚列增值服务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青岛银保监局对其处以责令改正,并处60万元罚款。

此外,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49号)显示,商林对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虚列增值服务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青岛银保监局对其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7万元。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50号)显示,王兵对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虚列增值服务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青岛银保监局对其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7万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P&C,简称"中国人保财险")是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亚洲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36.0414亿元。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8.98%。

2015年1月19日,青岛保监局发布关于王兵任职资格的批复(青岛保监局关于王兵任职资格的批复)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兵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人保财险干〔2014〕150号)收悉。经审查,王兵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青岛保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