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公安部:将部署开展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专项打击行动

2020-02-27 20:35:46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2月27日讯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日(2月27日)15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主持发布会。请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柳学军,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梁艾福,国家林草局动植物司副司长王维胜就打击犯罪、规范养殖、交易监管、动物保护等回答媒体提问,请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录召先生介绍健康知识。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提问公安部。据媒体报道,野生动物从捕猎、出售、购买、运输、利用存在一条黑色产业链,有人认为这与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普遍太轻有关。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强调要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专门《决定》,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对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重处罚。请问公安机关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方面有什么新措施?谢谢。

柳学军: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根据现行《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主要是依法打击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犯罪。近日出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明确规定对涉及对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要加重处罚,并对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做出明确规定。这意味着我国确立了更为严格的野生动物法律政策,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武器,为抓好《决定》和有关法律的贯彻执行,目前,公安部正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将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