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新疆药检院通过抗疫防护产品资质认定扩项评审

2020-02-13 22:06:18 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新疆药检院)通过绿色审批通道,拿到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审核评价中心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这标志着该院通过了疫情防控医用防护产品资质认定扩项评审。

据了解,为满足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新疆药检院在已具备相关医用防护产品检验能力的基础上,迅速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启动紧急扩项工作。2月8~9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审核评价中心委派专家组一行3人,对该院进行了扩项评审现场检查工作。评审组通过现场观察、实际操作能力考核、查阅文档和相关文件、现场提问和笔试等方式,对该院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申请扩项的检测能力进行了检查。

评审中,专家组认为该院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人员、环境设施和仪器设备满足扩项需要,现场确认其申请的7大类22项医用防护产品的检验能力,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据了解,鉴于当前依然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专门为该院开辟了绿色审批通道,2月11日批准颁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此次扩项后,新疆药检院具备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用防护产品的全项检验检测能力,为科学严谨、依法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用防护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了坚实基础。(马少宾)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