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靖汇检罚〔2019〕1号显示,靖江王子橡胶有限公司存在服务贸易项下技术提成费多付汇的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三十九条,国家外汇管理局靖江市支局处以罚款人民币5.14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靖汇检罚〔2019〕1号 |
违规主体名称 | 靖江王子橡胶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清***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TZ111****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经济开发区城南园区苏源热电路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08773642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靖江市支局 |
处罚时间(时限) | 2020-01-21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四条 |
违法事实 | 服务贸易项下技术提成费多付汇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三十九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5.14万元 |
处罚金额(万元) | 5.14 |
没收金额(万元) | 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06 |
公示截止期 | 2021-01-14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