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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严防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

2020-02-04 12:56:59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3日讯(记者马常艳)今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和国家铁路集团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严防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出行顺畅。

通知指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客运场站设施消毒、通风及人员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测温工作,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客座率,认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加强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具备条件的,应在售票、值机等环节安排乘客在交通运输工具内分散就坐。旅客列车、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客运船舶、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应在车厢(客舱)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

通知要求,要坚持积极稳妥,保障全国交通运输网络通行顺畅。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做好重点地区管控,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坚决禁止因防疫检测等任何原因占用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对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区,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应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有序逐渐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不得禁止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要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渤海湾、琼州海峡等重点水域客运航线,要密切结合区域客运返程变化情况,进一步优化航班和运输组织协调,确保重点水域水路客运通道通畅,不得随意限制春节后返程乘客乘坐客船出行。

通知强调,要加强务工人员、学生等重点人员运输保障。各地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建立联动机制,摸清务工人员、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出行需求。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与目的地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保证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顺畅。要开展定制化运营,指导运输企业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方案。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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