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两部委部署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

2019-11-22 10:27:46 交通运输部网站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完善班车客运、农村客运等道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意见》明确,坚持市场导向、保障民生、包容审慎、统筹推进等基本原则,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的道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和科学、规范、透明的道路运输价格监管制度。对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汽车客运站提供的可自主选择的服务收费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对竞争不充分的班车客运、农村客运和汽车客运站提供的基本服务收费原则上实行政府指导价。依法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客票半价优待政策。明确在儿童身高标准基础上,增加以年龄为依据的儿童票、免票划分标准。健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规范网约车、定制客运、农村地区公共汽电车等新业态新模式价格管理方式。

  《意见》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及价格,并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班车客运,还应在客票(含电子客票)标注或者通过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价。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实行正常定价水平以外特殊的加价政策。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各地应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机制,着重加强春运、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价格监测,及时提出调控建议,保持价格水平处于合理区间。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