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8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网站今日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表(深外管检[2019]68号)显示,深圳光启梦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梦想”)存在违反外汇登记管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附件1.2、1.4的相关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作出对光启梦想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决定。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光启梦想成立于2014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7000万美元,栾琳为法人代表、总经理、董事,为AlienTech Limited(外星人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眼查查询显示,外星人技术有限公司为光启梦想疑似实控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