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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诚保险代理公司违规被罚80万元 涉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行为

2019-10-09 16:22:20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0月9日讯(记者 程宇楠)昨日,银保监会重庆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鹏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诚保代”)存在向投保人返还保险合同以外利益、财务业务数据记载不真实等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做出相应的顶格处罚决定,时任鹏诚保代总经理王开基对此负责。

首先,鹏诚保代存在向投保人返还保险合同以外利益的违法行为。经重庆银保监局调查,2018年及2019年1至3月期间,鹏诚保代的业务主渠道之一,同时也是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创保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保鑫”)推介承保的车险中,有16560人次“推客”为投保人本人,创保鑫用鹏诚保代向其支付的“保险推介费”返还“推客”(即投保人本人)推介费1432.29万元。以上情况鹏诚保代知晓,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这一行为。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六条,重庆银保监局决定对鹏诚保代罚款30万元;对鹏诚保代总经理王开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其次,鹏诚保代还存在财务业务数据记载不真实的违法行为。经调查,鹏诚保代车险业务部负责人李雪薇2018年所做保险业务,涉及保费2065.89万元全部记载沈雪梅及其团队成员名下;涉及佣金262.95万元,以转账或提货卡方式发放给沈雪梅。鹏诚保代江北营业部负责人黄浩2018年所做保险业务,涉及保费1018.22万元全部记载贾玲及其团队成员名下;涉及佣金281.6万元,以转账或提货卡方式发放给贾玲。鹏诚保代沙南营业部2018年所做保险业务,涉及保费1729.29万元全部记载陈弟明及其团队成员名下;涉及佣金355.58万元,以转账或提货卡方式发放给陈弟明。陈弟明是沙南营业部内勤,不做业务。

以上通过虚假的财务资料发放佣金的行为合计涉及保费4813.4万元,佣金900.13万元,涉嫌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鹏诚保代财务业务数据记载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一条,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重庆银保监局决定对鹏诚保代采取责令改正,罚款50万元;对鹏诚保代总经理王开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综上处罚措施,对鹏诚保代合计罚款80万元,对相关负责人合计罚款20万元,均为所涉相关法律条款中的最高即顶格处罚,共计被罚100万元。

鹏诚保代为何知晓公司存在向投保人返还保险合同以外利益的违法行为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公司下一步将如何处理内部存在的相关违法操作?记者联系到鹏诚保代相关负责人,但对方表示公司不接受采访。

一位资深保险中介公司业务人员表示,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专业度不高、恶意竞争、市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是导致保险代理市场出现违法违规操作的普遍原因。

他同时表示,保险是一种特殊商品,不能像传统商品那样打折促销,想要改善和杜绝这类事件存在,需加强提升从业人员的价值感,教育消费者理解保险的初衷,提高保险从业人员门槛,设立从业资格考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用良币驱逐劣币,才能还市场蓝天白云。

公开资料显示,鹏诚保代成立于2010年8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为重庆市,公司股东均为个人股东,控股人蒋文武持有40%股权。公司主要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以及从事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目前,鹏诚保代旗下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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