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在全省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
No.1
制止医药领域
滥用行政权力行为
重点整治违法为各级医疗机构指定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配送企业的行为,整治在医药采购中实施地方保护、排斥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市场竞争、限制药品中标企业销售药品、阻碍药品自由流通等行为,服务药品采购领域改革有序推进,降低人民群众用药成本。
No.2
纠正建筑领域
滥用行政权力做法
重点整治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居民住宅小区和写字楼供电、供气、通信等配套设施由指定的施工企业安装建设的做法,整治建筑领域利用信用评价排斥外地企业参与招投标、违规设置目录库或名录库、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等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降低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成本。
No.3
规范交通领域滥用
行政权力情况
重点整治道路运输领域指定车载设备、监控平台和相关服务,对外地商品和服务实行歧视性待遇,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等问题,保护交通领域相关市场公平竞争,防止行政性垄断行为推高价格,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企业关切。
No.4
纠正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
滥用行政权力现象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清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重点整治不依法发布信息、对不同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设置不合理限制与壁垒、违规设置项目库与名录库、干预招标(采购)方自主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等问题,净化本地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No.5
整治公章刻制领域
滥用行政权力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 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要求,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性垄断行为,重点纠正指定公章刻制企业、强制购买刻章设备和章材等现象,纠正垄断经营、强制换章、过高收费、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做法,进一步优化涉章领域营商环境,为企业降费减负,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同时,对与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较为典型和多发的其他领域,也要进行重点整治。
作者 | 省局反垄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