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面向全省推荐 陕西省将组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

2019-08-21 15:22: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推荐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组建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

《通知》明确,拟推荐专家库成员范围为:陕西省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或审核验收1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均可推荐。推荐条件包括: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主持过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诚信记录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通知》显示,入库专家将承担协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检查,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等工作。陕西省住建厅负责专家库的管理,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同时,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履职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陕西省住建厅强调,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充分征求专家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8月30日前,要将相关材料以及所推荐专家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报送陕西省住建厅消防审查验收筹备处。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