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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获赔62万元!贵州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由“财政补偿”转向“保险补偿”

2019-08-14 08:07:02 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8月13日消息(记者王珩 通讯员王涛)8月13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召开贵州省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工作会议,这标志着贵州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由“财政补偿”转向“保险补偿”。

据介绍,凡是在贵州省接种过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如果发生异常反应,经鉴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四类病例,均可以按照基础保险的保障水平获得相应的保险补偿,最高补偿年限可达25年,最高赔偿额度可达62万元。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新增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目前,贵州省目前共有脊灰、乙肝、百白破等12种一类疫苗。

2018年12月,省卫生健康委完成了全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服务的招标采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中标,承担了贵州省2018-2020年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服务工作,将为全省160万预防接种受种者提供三个年度的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服务。

2019年6月19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贵州省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贵州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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