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蒙银罚字〔2019〕第43号)显示,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付通”)内蒙古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盛付通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2.5亿元,2011年首批获得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其大股东为上海掌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
这已是2019年年内盛付通收到的央行的第四张罚单。
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福银罚字〔2019〕14号)显示,盛付通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处以罚款28万元。
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上海银罚字〔2019〕3号)显示,盛付通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37万元。
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上海银罚字〔2019〕16号)显示,盛付通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处以罚款34万元。
中国经营报的报道统计称,截至2019年3月9日,盛付通自2017年来,至少收到10次罚单。
据中国经济网统计,此次处罚,已是盛付通在近三年内因违法收到的第12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