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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嘉金服子公司1年6度违法遭罚 去年曝900万大额罚单

2019-08-07 00:29:16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蒙银罚字〔2019〕第38号)显示,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是2019年7月29日。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付临门创办于 2009 年,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隶属于上海银嘉金服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总部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天华信息科技园。付临门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联机构认证、中金认证、高新企业等众多资质证书,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员单位。

今年年内,付临门已收到至少4张罚单。2019年4月19日,付临门天津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7万元”的处罚。2019年2月28日,付临门大连分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2019年1月31日,付临门支付河北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央行石家庄支行罚款人民币38万元。

2018年9月11日,付临门支付山西分公司因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警告及罚款人民币9万元。2018年7月,付临门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央行给予警告,罚没892.2万元,并被要求退出四川省的银行卡收单业务。当时,央行方面指出,付临门公司存在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资金结算相关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风险监测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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