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发改委:个人信用分可以结合守信激励 但不能用于惩戒

2019-07-19 10:09:3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8日电 “个人信用分可以与守信激励相结合,但不能用于惩戒。”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18日表示,这些年不少城市以个人信用分为基础,探索信用惠民,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不能以低信用分为由限制自然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18日,国新办就此《意见》相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连维良在回答相关问题时作出如上表述。

如何采取相应措施让守信者得到实惠?连维良指出,地方比较有代表性的措施可以归纳为“三个更好、两个更低”:更好的行政服务、更好的融资服务、更好的公共服务,更低的监管成本、更低的交易成本。

其中,各地方不断拓展信用惠民便企的应用场景,比方说让守信者享受更加便捷的交通出行,享受先就医后付费,享受更优惠、时间更长、更多的无抵押图书借阅等。连维良表示,“这些年不少城市以个人信用分为基础,探索信用惠民,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连维良同时强调,个人信用分可以与守信激励相结合,但不能用于惩戒,不能以低信用分为由限制自然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下一步,会加大实践探索力度,也会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让更多守信者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诚信有价、诚信有感、诚信有益。”连维良如是说。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