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市场准入 包容执法监管 强化风险管控
兰州新区对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本报讯 “凡属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一律鼓励支持发展;一律放宽登记条件;一律首次违法免罚,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除外;一律建立点对点企业跟踪指导服务,积极鼓励、支持企业进入兰州新区从事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经营活动。”近日,甘肃省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对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兰州新区各类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从营造宽松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的风险管控体系三个方面对包容审慎监管进行了诠释。
在营造宽松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方面,《意见》突出“放宽”: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实行“主营行业+自主申报”的登记模式进行标注,扩大市场主体自主权。允许企业使用新兴产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推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制。鼓励新区各园区及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以及各类企业、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各类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器,为新兴产业提供住所服务。简化股权质押登记工作流程,取消出质人股权托管环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在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方面,《意见》突出“包容”:尝试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企业给予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建立“容错”机制,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清、没有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后果的行为,采取约谈告诫等措施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新兴产业企业实施适度检查。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整治等情况外,原则上不进入企业检查。凡不涉及前置许可或后置许可的新兴产业企业,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有误的,或者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的,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是由登记机关以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其正确履行公示义务或者办理变更登记。
在构建规范高效的风险管控体系方面,《意见》突出“底线”: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严控“安全阀”和“红线”。一旦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或者破坏生态环境、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农民利益、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充分认识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中呈现的不确定、不成熟、不完善等特点,对监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进行风险评估和科学研判,通过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推动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充分挖掘信用价值。建立完善新兴产业企业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杨柳岗 高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