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22年基本实现智慧监管
本报讯 7月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张健受邀参加解读。
据张健介绍,该《实施意见》共分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全面推进监管方式改革,细化工作举措,使各项制度更具可操作性,符合山东实际,体现山东特色。
一是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实施意见》结合全省实际,在工作目标部分提出了分三步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2019年主要是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和省工作平台,2020年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2年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是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全省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的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机制更加权威高效。同时,坚持点面结合,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明确要求。《实施意见》要求有关部门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县级以上政府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强化督查考核。
三是组织实施更加科学。《实施意见》创新提出了以实现执法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充分考虑检查对象的耦合性、机构设置的对应性、监管职责的关联性,科学确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是检查职责更加清晰。《实施意见》规定了“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创新制定了免责、问责清单。明确了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5种免除行政责任、6种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既严格依法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
□柳 强 燕敬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