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阜南一千七百余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9-07-05 21:55:57 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2018年度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已于2019年6月30日结束。为进一步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7月3日,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在当地媒体发布公告,依法将未按时年报的1753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予以公示。

公告指出,阜南县新天化工有限公司等661户企业、阜南县鹿城镇杨庄村粉丝加工专业合作社等11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阜南县成城便民店等977户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分别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局决定将661户企业及11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977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凡对该决定不服的市场主体,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阜阳市市场监管局或者阜南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需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主动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申报,逾期未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后将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新公司注册、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受到各种限制或者禁入,品尝‘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苦果。”阜南县市场监管局企业股股长李明介绍,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并不会被“一棍子打死”,可通过补报年报信息修复自身信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移出申请。而处于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将进入“黑名单”,5年内不能移除,生产经营将处处受限。

□陈明浩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