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青岛地铁施工方举报自己偷工减料 当地成立专项调查组

2019-06-30 11:42:24 央广网

央广网青岛6月29日消息(记者钱成)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青岛地铁1号线外部电力管道配套工程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刘飞云在网上自曝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引发热议。刘飞云称,这一工程的钢筋间距、锚固和混凝土垫层等都存在质量问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旦投入使用,后果不堪设想。

既然刘飞云知道工程存在安全隐患,为何还要偷工减料,又为什么要自己举报自己?

资料显示,此次在网络上公开“举报自己”偷工减料的当事人刘飞云是青岛远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公司”)的大股东。今年3月,在中间人的介绍下,刘飞云的“远望公司“和青岛顺源达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源达公司”)签订了一份《电力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根据合同内容,施工地点为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分包工作对象和范围包括:支模、排管浇筑、垫层、钢筋制作等内容。刘飞云告诉记者,该工程是青岛地铁1号线外部电力管道配套工程,而他们公司主要负责1号线开闭所外电源管廊项目的工程,“开闭所外电源是干什么的呢?就是地铁没有线路,我们从一个有电的地方给它拉个电源过来,一共全长7.7公里。”

据了解,该标段总承包方为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方通过青岛永利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捷公司”)、青岛顺源达劳务有限公司等层层分包,最终由他所在的“远望公司”来实际施工。刘飞云告诉记者,从今年3月起,因为和他签订分包合同的“顺源达公司”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引发了工人的不满。迫于工人的压力,“远望公司”在今年的5月19日向“顺源达公司”发出了停工通知,“全部工人是120多人,工人工资累计达到了140万到150万。”

停工通知中,“远望公司”方面还提出了让“顺源达公司”解决垫付的50万元现金等问题。刘飞云称,除了拖欠工资和解决自己垫付的相关费用,之所以要求停工,主要是因为上一级承包方“顺源达公司”为了节约成本,要求他们不用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然后我们按图纸施工吧,甲方说浪费材料,我一听就愣了,我们按照图纸施工,怎么叫浪费材料?”

刘飞云告诉记者,按照原本设计要求,管廊沟槽用土最大颗粒为不能超过50mm的粗细沙,而实际使用的都是现场开挖的原状土,最大的石块有上百斤重。此外,图纸设计电缆管廊垫层和包封厚度是20厘米混凝土,实际只有5厘米,有些地段直接没有浇筑垫层,钢筋规格和间距严重不足。刘飞云称,因为埋的是超高压电缆,如果以这样的方式继续施工,日后一旦路面塌陷,后果不堪设想,“它这个电源是35千伏,如果偷工减料,如果路面被压塌了,那么电缆就会破损,只要一下雨,这整个一条路上,只要能跟水接触上的人可能都会被打糊了。”

刘飞云透露,劳务发包人“顺源达公司”并没有理会该通知。但“顺源达公司”的上级发包方“永利捷公司”承诺让其继续施工至5月底并答应支付费用,“‘永利捷公司’和我说,他们(‘顺源达公司’)不给钱,他们(‘永利捷公司’)来给我钱,所以工就没停,一直在干着。”

由于2019年5月底青岛地铁4号线出现安全事故,随即青岛地铁建设全面停工。于是,在6月16日,“远望公司”“顺源达公司”和“永利捷公司”三方确认了“远望公司”的垫付资金,并由“永利捷公司”按三方确认的数额支付给刘飞云。当日,“顺源达公司”还与“远望公司”签订协议,解除劳务分包合同。同时规定“远望公司”在收到双方确认的金额后,不再主张任何费用,保证不上访、不投诉、不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和违法分包等问题。

刘飞云表示:“因为他怕以后还有什么事儿,就给我写了这个东西。”

然而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此前介绍工程的中间人向刘飞云索要中介费用,再次引发了刘飞云的不满,这也导致刘飞云坚定地走上了“举报自己”偷工减料的道路。

对此,该标段总承包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层层转包问题不知情,不过项目存在监管不严问题。

记者也多次联系“永利捷公司”和“顺源达公司”,截止发稿前仍然没有得到回应。

针对此事,昨天(28日),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布通告称,青岛地铁集团已成立专项调查工作组,对媒体报道涉及的问题展开全面调查,并对外配套主体工程进行全面检测,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对外发布。

最新消息显示,有媒体从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获悉,根据目前调查情况,涉事项目总承包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分包行为。地铁集团将进一步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评估,如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将监督总承包方全部拆除重建。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