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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2461元

2019-05-14 11:25: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数据称,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61元,比上年增加8143元,名义增长11.0%,增速比2017年提高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7%。

2007-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名义增速

分四大区域看,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分别为93253元、75755元、68969元和65411元,同比名义增长率分别为10.0%、10.9%、12.7%和9.9%。最高和最低区域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4,与上年持平。

1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 区

2017

2018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74318

82461

11.0

东 部

  84809

93253

10.0

中 部

  61193

68969

12.7

西 部

  68323

75755

10.9

东 北

  59514

   65411

   9.9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7678元,金融业129837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3343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9倍、1.57倍和1.5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6466元,住宿和餐饮业48260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343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4%、59%和67%。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增长率分别为17.2%、14.4%和13.1%。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增长率分别为-0.1%、4.6%和5.5%。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6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2017

2018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74318

82461

11.0

农、林、牧、渔业

36504

36466

-0.1

采矿业

69500

81429

17.2

制造业

64452

72088

11.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0348

100162

10.9

建筑业

55568

60501

8.9

批发和零售业

71201

80551

13.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0225

89380

11.4

住宿和餐饮业

45751

48260

5.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3150

147678

10.9

金融业

122851

129837

5.7

房地产业

69277

75281

8.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1393

85147

4.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7815

123343

14.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2229

56670

8.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0552

55343

9.5

教育

83412

92383

10.8

卫生和社会工作

89648

98118

9.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7803

98621

12.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0372

87932

9.4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外商投资企业99367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集体单位60664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4%。

从增长速度看,联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的增速最高,增长17.3%;股份合作单位增速最低,增长8.2%。除联营、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内资、港澳台商企业以外,其余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增速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2017

2018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74318

82461

11.0

国 有

81114

89474

10.3

集 体

55243

60664

9.8

股份合作

71871

77751

8.2

联 营

61467

72107

17.3

有限责任公司

63895

72266

13.1

股份有限公司

85028

93316

9.7

其他内资

54417

61666

13.3

港澳台商投资

73016

82027

12.3

外商投资

90064

99367

10.3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505/W020150527430417681738_r75.jpg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国共调查约167.5万家,就业人员1.73亿人。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

 

  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6.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18》为准。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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