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13日讯 日前,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通知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
通知要求,新增筹资一方面要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另一方面,要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通知还要求,各地同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规范大病保险筹资及待遇保障政策;落实筹资待遇调整政策,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