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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19-04-30 14:50: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3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一、农民工规模、分布及流向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增速回落明显

2018年农民工总量为28836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0.6%。农民工增量比上年减少297万人,总量增速明显比上年回落1.1个百分点。在农民工总量中,在乡内就地就近就业的本地农民工11570万人,比上年增加103万人,增长0.9%;到乡外就业的外出农民工17266万人,比上年增加81万人,增长0.5%。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506万人,比上年减少204万人,下降1.5%。

图1 农民工总量及增速

在外出农民工中,到省外就业的农民工7594万人,比上年减少81万人,下降1.1%;在省内就业的农民工9672万人,比上年增加162万人,增长1.7%。省内就业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56%,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1 2018年外出农民工地区分布及构成

单位:万人、%

按输出地分

外出农民工总量

构成

外出

农民工

 

外出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合计

17266

7594

9672

100.0

44.0

56.0

东部地区

4718

812

3906

100.0

17.2

82.8

中部地区

6418

3889

2529

100.0

60.6

39.4

西部地区

5502

2727

2775

100.0

49.6

50.4

东北地区

628

166

462

100.0

26.4

73.6

 

(二)西部地区输出农民工人数增加最多,东部地区输出农民工略有减少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输出农民工10410万人,比上年减少20万人,下降0.2%,占农民工总量的36.1%;中部地区输出农民工9538万人,比上年增加88万人,增长0.9%,占农民工总量的33.1%;西部地区输出农民工7918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1.3%,占农民工总量的27.5%;东北地区输出农民工970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增长1.3%,占农民工总量的3.4%。

2 农民工地区分布

单位:万人、%

 

2017

2018

增量

增速

按输出地分:

 

 

 

 

  东部地区

10430

10410

-20

-0.2

  中部地区

9450

9538

88

0.9

  西部地区

7814

7918

104

1.3

  东北地区

958

970

12

1.3

按输入地分:

 

 

 

 

  在东部地区

15993

15808

-185

-1.2

  在中部地区

5912

6051

139

2.4

  在西部地区

5754

5993

239

4.2

  在东北地区

914

905

-9

-1.0

  在其他地区

79

79

0

0.0

注:其他地区指港、澳、台及国外。

 

(三)在东部、东北地区就业的农民工减少,在中西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继续增加

从输入地看,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15808万人,比上年减少185万人,下降1.2%,占农民工总量的54.8%。其中,在京津冀地区就业的农民工2188万人,比上年减少27万人,下降1.2%;在长三角地区就业的农民工5452万人,比上年增加65万人,增长1.2%;在珠三角地区就业的农民工4536万人,比上年减少186万人,下降3.9%。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6051万人,比上年增加139万人,增长2.4%,占农民工总量的21.0%。在西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5993万人,比上年增加239万人,增长4.2%,占农民工总量的20.8%。在东北地区就业的农民工905万人,比上年减少9万人,下降1.0%,占农民工总量的3.1%。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女性和有配偶的农民工占比均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5.2%,女性占34.8%。女性占比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女性占30.8%,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女性占38.6%,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婚的占17.2%,有配偶的占79.7%,丧偶或离婚的占3.1%;有配偶的占比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有配偶的占68.1%,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有配偶的占90.8%,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二)50岁以上农民工占比逐年提高

农民工平均年龄为40.2岁,比上年提高0.5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及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2.1%,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2.4%,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近五年呈逐年提高趋势。从农民工的就业地看,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44.9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35.0%,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33.2%,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5.2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69.9%,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11.1%,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

 

3 农民工年龄构成

单位:%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16-20

3.5

3.7

3.3

2.6

2.4

21-30

30.2

29.2

28.6

27.3

25.2

31-40

22.8

22.3

22.0

22.5

24.5

41-50

26.4

26.9

27.0

26.3

25.5

50岁以上

17.1

17.9

19.1

21.3

22.4

 

(三)新生代农民工中超半数为“80后”

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1.5%,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老一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48.5%。在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占50.4%;“90后”占43.2%;“00后”占6.4%。

图2 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比重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民工占比继续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2%,小学文化程度占15.5%,初中文化程度占55.8%,高中文化程度占16.6%,大专及以上占10.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在外出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3.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本地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1%,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就业状况

(一)在第三产业就业的农民工比重过半

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50.5%,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一是从事传统服务业的农民工继续增加。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7%,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2.2%,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二是脱贫攻坚开发了大量公益岗位,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中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49.1%,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7.9%,比上年下降2.0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8.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4 农民工从业行业分布

单位:%、百分点

 

2017

2018

增减

第一产业

0.5

0.4

-0.1

第二产业

51.5

49.1

-2.4

其中:制造业

29.9

27.9

-2.0

   建筑业

18.9

18.6

-0.3

第三产业

48.0

50.5

2.5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12.3

12.1

-0.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6

6.6

0.0

   住宿和餐饮业

6.2

6.7

0.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3

12.2

0.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7

3.5

0.8

   其他

8.9

9.4

0.5

 

(二)农民工月均收入稳定增长

农民工月均收入3721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提高1.9、1.1和0.1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收入增速与上年持平;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4和0.8个百分点。

5 分行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及增速

单位:元、%

 

2017

2018

增速

合计

3485

3721

6.8

制造业

3444

3732

8.4

建筑业

3918

4209

7.4

批发和零售业

3048

3263

7.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048

4345

7.3

住宿和餐饮业

3019

3148

4.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022

3202

6.0

 

(三)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快于本地农民工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4107元,比上年增加302元,增长7.9%;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40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长5.3%。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务工农民工多767元,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2.6个百分点。

(四)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加快

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955元,比上年增加278元,增长7.6%,增速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568元,比上年增加237元,增长7.1%,增速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522元,比上年增加172元,增长5.1%,增速比上年回落2.4个百分点;在东北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98元,比上年增加44元,增长1.4%,增速比上年回落4.8个百分点。

四、进城农民工居住状况

(一)人均居住面积继续提高

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20.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平方米;户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及以下的农民工户占4.4%,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从不同规模城市来看,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均有提高。其中,500万人以上城市中,人均居住面积15.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50万人以下城市中,人均居住面积23.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平方米。

图3 2018年按城市类型分的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

(二)享受保障性住房比例提高

在进城农民工户中,购买住房的占19%,与上年持平。其中,购买商品房的占17.4%,与上年持平。租房居住的占61.3%,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单位或雇主提供住房的占12.9%,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

在进城农民工户中,2.9%享受保障性住房,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1.3%租赁公租房,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1.6%自购保障性住房,与上年持平。

(三)居住设施不断改善

在进城农民工户住房中,有洗澡设施的占82.1%,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使用净化处理自来水的占87.7%,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独用厕所的占71.9%,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能上网的占92.1%,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拥有电冰箱、洗衣机、汽车(包括经营用车)的比重分别为63.7%、63.0%和24.8%,分别比上年提高3.6、4.6和3.5个百分点。

五、进城农民工随迁儿童教育情况

(一)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提高

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含学前班)83.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26%在公办幼儿园,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35.2%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从不同规模城市来看,入读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比例相差不大。500万人以上城市中3-5岁随迁儿童有63.3%入读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0万人以下城市中的比例为61.8%。

(二)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儿童在政府支持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提高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儿童在校率98.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就读的学校类型看,小学阶段随迁儿童82.2%在公办学校就读,与上年持平;11.6%在有政府支持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初中阶段随迁儿童84.1%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10%在有政府支持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三)本地升学入园难、费用高问题仍需关注

进城农民工家长对随迁儿童教育的评价中,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75.3%,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对所在学校师资的评价中,认为非常好和比较好的占78.7%,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50.8%的农民工家长反映在城市上学面临一些问题,比上年下降2.7个百分点。本地升学(入园)难、费用高依然是进城农民工家长反映最多的两个问题。对于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儿童,家长持此观点的分别是26.7%和27.2%;对于3-5岁随迁儿童,持此观点的分别是38.7%和51.4%。

六、进城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

(一)进城农民工城镇归属感较为稳定

在进城农民工中,38%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镇的“本地人”,与上年持平。其中,已定居农民工中该比例为79.2%,对所居住城镇高度认同。城市规模越大,农民工的归属感越低。在500万人以上大城市中,该比例仅为16.8 %,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从对所在城镇的适应情况看,19.6%表示自己非常适应,61.5%表示比较适应。其中,已定居农民工中,该比例分别是34.8%和57.8%。

(二)进城农民工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在进城农民工中,26.5%参加过所在社区组织的活动,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3.5%经常参加,23.0%表示偶尔参加。15.3%参加过人大代表选举,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加入工会组织的进城农民工占已就业进城农民工的比重为9.8%。在已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中,经常参加工会活动的占26.0%,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偶尔参加的占56.3%,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

附注:

1.调查简介

农民工监测调查: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08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61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484个村和22.6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农民工市民化调查: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2015年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调查制度。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随机抽取了4.08万户进城农民工样本,由调查员使用手持电子采集终端(PDA),直接入户面访的形式,每年10月开展年度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进城农民工:指居住在城镇地域内的农民工。城镇地域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区域,与计算人口城镇化率的地域范围相一致。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城市类型:按2015年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将城市划分为500万人以上城市、300-500万人城市、100-300万人城市、50-100万人城市、50万人以下城市和建制镇。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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