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金融>>

建设银行临江支行违法遭罚 国际收支数据申报错误

2019-04-22 22:31:09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2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白山汇检罚[2019]2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存在国际收支数据申报错误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15]27号)第十七条、《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白山市中心支局对其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境内银行应对申报主体填写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与该机构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证明文件进行核对,核对有误的退回申报主体修改;核对无误的,银行应于本工作日内登录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或通过银行接口程序进行处理:

(一)对于申报主体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已经存在,并显示为已经通过外汇局核查,且与该申报主体填写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关键要素(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住所/营业场所、常驻国家(地区)、外方投资者国别(地区)、经济类型、行业属性、是否特殊经济区内企业)一致的,经办银行应将该申报主体的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补充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关键要素不一致的,经办银行应将申报主体的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补充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同时将《单位基本情况表》、《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证明文件传真或报送至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由银行所在地外汇局转至申报主体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外汇局,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外汇局应于收到材料后的二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

(二)对于申报主体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存在,但显示为尚未经过外汇局核查,且与该申报主体填写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关键要素一致的,经办银行应将该申报主体的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补充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关键要素不一致的,经办银行应在核实后将该申报主体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修改信息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三)对于申报主体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不存在的,经办银行应将该申报主体填写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