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9日讯 日前,信网(0532-80889431)获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简称“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改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2019年3月8日,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被青岛银保监局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356.3万元、罚款356.3万元,罚没合计712.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青岛银保监局对民生银行青岛分行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356.3万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356.3万元,罚没合计712.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了核实该案,信网致电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须汇报核实后才能进行答复,但是截至发稿,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未答复。
信网记者 张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