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一直在天津口岸经营进口矿产品的王经理有了一次新的体验——他的企业不久前花5千多元人民币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价值142.9万元人民币的关税保证保险,将保险单递交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验核后,在未交纳进口关税或保证金的情况下,企业进口的价值956.6万人民币的铬矿经检验合格后便被海关通关放行了,享受到了“先放行后缴税”的便利。
“我们企业进口矿产品的量很大,一个星期就有两三批次,对于我们生产型企业,在冶炼出成品销售之前,缴纳税款造成的资金压力特别大。”王经理道出了他的感受。“就拿这票铬矿来说,按照以前的模式,我们要先交纳124.5万的税款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才能提货。现在只要有保单,海关就可以先放行,在三个月内任何时间向海关缴纳税款就行。”
推行关税保证保险等新型担保模式,实现“先放行后缴税”,企业得到减负,王经理所在企业获得的这一红利,来源于新港海关对国家税收担保政策的积极落实。办理了关税保证保险业务的企业前期资金占用率下降了99.4%,平均每单可为企业节省通关时间约6小时,减少通关总时长约15%。
今年一季度,新港海关新增担保备案企业108家,共办理电子汇总征税保函、关税保证保险报关单 6706 批次,涉及货值249.7亿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2.73倍,为企业减少资金占用50.91亿元。
传统的缴税通关模式须先缴税或者缴纳保证金才能放行,需要占用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否则会出现货物滞港的情况。为此,海关总署联合商业银行共同推出电子汇总征税保函;去年11月,又与银保监会启动关税保证保险业务试点,发挥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力量,分别为大中小型企业精准画像,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为积极落实国家税收担保政策,新港海关通过召开企业宣讲会、处长接待日、走进重点税源企业开推介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企业打消顾虑,做到“敢尝试”;设立担保新模式联络专员,开通担保单证专用通关窗口,优先审核保函保险单备案情况,鼓励企业看到便利“想尝试”;实现一份备案多处通关、保险公司协调对接,帮助企业享受便利“能尝试”。 (邢彦平 刘慧 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