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4月1日,据新华社消息,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集资诈骗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小雷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下半年起至案发期间,被告人张小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在“钱宝网”线上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张小雷隐瞒吸收资金的主要用途,将大部分集资款用于还本付息、支付高额薪酬以及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2017年12月26日,张小雷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小雷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张小雷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经侦查,张小雷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的主要事实为:依托钱旺、钱宝公司建立了网络平台——钱宝网,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钱宝网,以年化收益率20%-40%的高额收益为诱饵,设置资金池,以“交押金、看广告、做任务、赚外快”为名,利用众多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道,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大量非法集资。持续采用吸收新用户资金、用于兑付老用户本金和高额收益,即“借新还旧”的方式维持钱宝网的运营。非法集资款主要用于偿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和收益、维持“钱宝系”企业运营成本、支付公司高管高额薪酬、张小雷个人挥霍以及少量对外投资等。截至案发,钱宝网累计非法集资总额超过千亿元,未兑付集资参与人本金数额300余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