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29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种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制定种子条例,对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促进农业和林业健康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的出台,凝聚了社会各界对我省种业工作的关注。《条例》共8章64条,结合我省种子管理实际,分别从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以及种子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作了规定。
《条例》是我省自然资源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推动全省林木种苗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森林是陆地生态建设的主体,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物质基础。《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林木种苗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加快林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闪电新闻记者 廖亮 张伟 白少光 实习生 徐新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