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积极保障增值税减税政策在津落地
天津进口企业预计将减少税负近183亿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下调增值税税率。从天津海关获悉,近日该关精心准备、多错并举,保障进口减税政策在天津口岸顺利落实。
天津海关在做好相关环节业务培训、保证各通关渠道及时准确执行政策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的政策辅导,设置专门咨询电话,随时解答现场在相关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天津口岸提前申报进口货物已接近50%的情况,为保证广大进口企业利益,天津海关也做了相应准备,凡提前申报货物,如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天津海关将对适用税率情况进行监控,如出现税率适用问题,会及时办理退税等手续,确保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对于4月1日之前到港的货物,天津海关提醒各进口企业根据贸易实际,注意申报时间,只有在4月1日或之后申报才能适用降税后的增值税税率。请企业慎重对待报关单的撤销操作,只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海关可以直接撤销”的四种情况才能适用重新申报的税率。
据了解,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适用17%增值税税率的和原适用11%增值税税率的进口货物的税率下调为16%和10%,本次又从16%、10%分别下调至13%、9%。另外,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此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率同步下调。
据天津海关统计,2018年该关在天津口岸征收增值税951.06亿元,照此静态测算,本次降税后,天津口岸进口企业将被减少税负182.94亿元。(魏宁 陈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