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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河北各地企业符合条件即可申请税务简易注销

2019-03-12 22:58:10 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见习记者赵泽众)小规模商贸公司经营不善需注销,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这是近日保定白沟刘女士向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咨询的问题。12366税务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称,企业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此外根据税务相关规定,税款结清就可以办理税务注销。

刘女士告诉记者,2017年8月,她在保定白沟注册了一个小规模的商贸公司,每个月都有专门的代理公司会计做账并缴税。“我们公司从营业以来,一个月流水不到三万元,按照国家规定属于免征增值税的企业。因经营不善,我们现在想注销公司。”刘女士说,代办的中介告诉她,税务注销需要补缴增值税。刘女士很疑惑:“我们2018年各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都缴纳了,又属于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为什么需要补缴增值税呢?”

据了解,《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此外,2018年9月28日,河北省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已经在税务机关办理了注销登记的、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企业,税务部门可提供简易注销免办服务。

记者为此拨打了12366税务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此外,根据税务相关规定,税款结清就可以办理注销。如果有少缴税款情况,需要缴清税款才可以注销。”

记者将此信息告诉刘女士后,她准备自行前往白沟新城税务局核实其是否有未结清税款,以便及时办理税务注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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