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隆基发公告反对专利侵权指控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振兴)3月7日,针对韩华新能源本周在美国和德国提起的诉讼,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发布公告称,隆基股份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无证据表明公司产品侵犯任何专利权。3月6日晚,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也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表示反对韩华新能源的指控。
隆基股份在公告中称,根据媒体信息初步分析显示,韩华新能源诉讼使用的专利是通过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只拥有部分专利权的与其他公司共有的专利。同时,该专利至少已经在欧洲被其他人发起专利无效,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技术上看,目前隆基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专利采用的是ALD技术,隆基采用的PECVD技术。
晶科能源认为,韩华新能源的诉讼是基于美国和德国市场太阳能的快速增长,而在这些市场中晶科能源都取得了成功。经过对韩华新能源的诉讼和所声称的专利的初步分析,晶科能源认为这些诉讼缺乏技术或法律依据,晶科能源反对韩华新能源的指控。
北京商报记者从韩华新能源太阳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了解到,韩华新能源在美国和德国向晶科能源、隆基股份控股的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和REC集团(以下简称“REC”)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晶科能源、隆基乐叶和REC在美国,晶科能源和REC在德国非法进口并销售侵犯韩华新能源专利钝化工艺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
韩华新能源声称这些竞争对手利用韩华新能源的专利钝化技术来提高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和性能。该公司表示,通过专利侵权诉讼,韩华新能源希望能够禁止将晶科能源和REC产品进口到德国,并禁止将这3家公司的产品进口到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