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22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2日公布了咸宁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咸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2号、3号、4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主要负责人为邓楚雄,该分行存在汽车消费分期业务管理不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此,陈军负领导责任,陈立负管理责任,张新文负承办责任。
咸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陈军罚款人民币1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陈立罚款人民币2万元,对张新文罚款人民币1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