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保险>>

华安财险江西分公司违法遭罚 “黑员工”无资格上岗

2019-02-02 23:36:33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2019年第2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江西分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朱军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1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依据《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华安财险江西分公司罚款人民币6万元;对朱军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与保险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