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25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5日公布了赤峰银监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赤银监罚决字〔2018〕2号、3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郭强,该分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阎丛笑是直接责任人。
赤峰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罚款3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阎丛笑罚款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