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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制度日渐完善 潜在强退风险公司增多

2019-01-14 14:46:03 中国经济网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等要求。去年,证监会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退市制度方面,去年一年证监会启动了新一轮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修订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指导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明确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具体违法情形和实施程序,新增“五大安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同时加大退市监管工作力度。

2018年以来,长生生物等5家公司被强制退市,金亚科技等3家公司启动了强制退市程序,“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正逐渐形成。

可以看出,《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发布后,近三年来退市股票数量比往年有所增加。今年,证监会还将持续加大强监管力度,退市制度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东方证券相关分析师表示,退市个股已超过100家,其中A股98家。从类型上来看,大部分退市的A股都是由于亏损或吸收合并,也有少数私有化。

中邮证券董事总经理、首席研究官尚震宇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9年因财务类指标不达标的上市公司或成为退市第一股,上市公司若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将会被暂停上市,并且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年报若涉及未按期披露、期末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和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等多项情形之一,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上市公司将被实施退市。

尚震宇表示,根据退市标准,2019年上市公司潜在退市数量将会增加,剔除已经被暂停上市和存在强制退市风险的股票,A股当前遭到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共52只,没有*ST处理的创业板也需要关注。伴随经济转型向高质量发展,受商誉减值影响的上市公司较多,符合退市标准的潜在数量会逐步增加。除去业绩指标外,少数存在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同样存在退市风险。

尚震宇表示,退市制度配合信息披露制度和注册制是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三大基石,完善退市制度的关键在于协同信息披露机制筛选出劣质上市公司进行淘汰,从而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当前退市规定中,上市公司三年连续亏损将被暂停上市,判断连续亏损的依据是净利润指标,退市制度中需要调整信息披露指标,统一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避免上市公司通过调节非经常性损益实现扭亏为盈,由此更好的促进市场资源有效流动,更有力的服务实体经济。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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