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1月6日消息(记者张雷 西宁晚报记者芳旭)为有效保护三江源头水域生态环境,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和资源禀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政府向社会发出通告:从2019年1月1日起,三江源头水域永久性禁止外来鱼种随意放生活动。
外来鱼种是指本地土著鱼种外,所有外地引进的鱼种亲体、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品种。此次通告禁止范围为玉树州境内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流、支流及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
据了解,为了有效保护三江源头水域生态环境,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和资源禀赋性,三江源水域将从严控制鱼类物种。这项工作由农牧渔政部门负责,除玉树境内土著鱼种外,禁止一切个人或团体开展外来鱼种放生活动。在执法监管方面,由渔政、水政、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水产养殖管理,掌握外地进货鱼类销售行情,防止土著鱼类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另外,三江源地区将全面加强宣传教育,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为主,联合民宗、教育、乡镇和寺管干部力量,在学生、民兵、家庭、森林草原管护员等群体中宣传科学放生、环保放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凡违反本《通告》的个人或团体,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