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公司>>

现代制药第一自然人股东内幕交易亏损3.44万元 并被证监会罚款90万元

2019-01-04 09:46:35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3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对时任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董事,该公司第一大自然人股东韩雁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22号)。

决定书显示,韩雁林内幕交易“现代制药”。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频繁联络接触,并且收到含有内幕信息的邮件。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讯联络时间、收到含有内幕信息的邮件的时间与找人开立账户、转账汇款以及买入股票的时间高度吻合。其通过控制“段某鹰”等五个证券账户买入“现代制药”228.92万股,买入金额7,605.84万元,截至2017年9月25日(盈利测算日)均未卖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结果,亏损3.44万元。

此外,韩雁林自2016年11月18日起任现代制药董事,截至2017年3月7日,其持有7.68%的现代制药股权。韩雁林作为现代制药董事,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买入“现代制药”228.92万股,未按规定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现代制药报告并由现代制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出,韩雁林收到含有内幕信息的邮件,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周某、魏某松、刘某进行频繁联络,其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利用“段某鹰”等五个证券账户买入“现代制药”行为明显异常,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同时,韩雁林使用他人账户买入“现代制药”未报告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韩雁林内幕交易的行为,责令韩雁林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韩雁林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的行为,责令韩雁林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合计对韩雁林处以90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