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26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6日公布了宜昌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三峡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宜银监罚决字〔2018〕1号、2号、3号、4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三峡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陈戎,该分行存在未严格执行票据业务管理规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资金回流出票人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此,朱嵩、高宇、张云承担管理责任。
宜昌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朱嵩、高宇、张云给予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