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14日讯 12月14日,金钼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钼汝阳”)报告,汝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汝阳县东沟(20000t/d)钼矿采选工程项目竣工后,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 105 万元。
根据公告披露,金钼汝阳东沟钼矿采选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 33.74 亿元,包含露天矿山基建、新建 20000t/d 智能化选矿厂及两座配套尾矿库。由于项目工程量大、施工难度高、工期长及设备调试周期长等原因,导致环保验收工作一直未能有效开展。
金钼股份称,当前,金钼汝阳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项目环保验收已进入尾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了对工程周边环境的检测工作,正在出具监测报告,待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环境保护(水、噪声和固体废物)专项报告》后,即组织开展现场验收以完成项目环保验收。目前,金钼汝阳生产经营正常,上述处罚未对公司及金钼汝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此事项进展情况,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