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7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显示,北京西思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等问题,被其处以罚款2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资料显示,北京西思康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为霍艳华。经原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4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份,金额85.91万元,税额14.60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北京西思康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