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吉林:返乡创业基地最高可获80万元补助

2018-11-01 16:04:16 新华网

新华社长春11月1日电(记者姚湜)记者1日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吉林省出台文件规范返乡创业项目补助资金管理,规定被认定的省级返乡创业基地最高可获得80万元补助,返乡初创企业也可获得一定补贴。

据了解,对于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吉林省将根据基地带动创业户数和带动就业人数不同,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和80万元的资金补助。返乡下乡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在乡(镇)地域内创办一定规模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经济实体,并符合带动一定数量企业(农户)入驻和农村劳动力就业等条件,便可以申报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

吉林省对补助资金的用途也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主要用于场所租赁费、基地基础设施维护修缮费、水电物业费、采暖费、农业生产设备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网络建设费、变电取水设备购置费等,并要求补助资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另外,吉林省对2018年1月1日以后,返乡创业农民工在乡(镇)地域内首次注册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初创企业补贴。企业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有正常经营行为1年以上,带动2名农村劳动力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贴;带动2名以上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责任编辑:语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