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1日讯 深交所网站1日公布了关于对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劲胜智能”)监事王琼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120 号)。
监管函显示,王琼作为劲胜智能的现任监事,历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在该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新余市嘉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嘉众实业”)间接持有的劲胜智能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劲胜智能股份总数的 25%。”2018 年 10 月 18 日,嘉众实业持有的劲胜智能股份被强制平仓 686.77 万股。根据持有嘉众实业的股权比例计算,王琼转让通过嘉众实业间接持有的劲胜智能股份 366.25 万股,占王琼间接持有劲胜智能股份总数的 72.22%,违反了上述承诺。
深交所指出,王琼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1.11.1 条的有关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