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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设温室大棚保险

2018-10-24 14:56:48 新华网

新华社济南10月24日电(记者邵琨)记者24日从山东省农业部门了解到,为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山东省开设温室大棚保险。

据了解,根据棚体建造成本、折旧情况、棚内作物品种等因素,日光温室保险费设置4档,分别为180元/亩、340元/亩、530元/亩、800元/亩,对应的保险金额分别为1.7万元/亩、2.9万元/亩、4.55万元/亩、5.8万元/亩,保险金额分项设置,具体包括墙体棚架、保温被、棚膜、棚内作物等项。

钢架大拱棚保险费设置3档,分别为270元/亩、360元/亩、480元/亩,对应的保险金额分别为9000元/亩、1.35万元/亩、2万元/亩,保险金额分项设置,具体包括棚架、棚膜、棚内作物等。

根据《山东省温室大棚保险条款(2018年版)》,投保的温室大棚及棚内种植蔬菜、瓜类及其他作物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日光温室和钢架大拱棚是当前生产中普遍认可的,单个棚内面积不小于1亩,且投保时使用正常。日光温室的建造符合相关要求。棚内作物种植及管理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大棚作物种植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生长正常。温室大棚位于当地洪水警戒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风灾、雹灾、洪涝、雪灾、火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原因造成保险温室大棚损毁及棚内作物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另外,温室大棚保险保费实行无赔款优待政策,即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第二年继续投保同标准的内容,第二年起按标准保费的80%缴纳。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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