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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企业主动披露 免受失信惩戒

2018-10-10 13:05:00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我们是从海关宣讲会上了解到‘主动披露’制度的,立即采取措施补缴了漏报的税款,避免了因违法违规遭受惩戒而影响经营,感谢海关送政策上门!”近期,珠海市某大型企业向拱北海关赠送感谢锦旗。

今年3月,珠海市某大型企业向海关主动披露,进口环节漏报集成电路相关特许权使用费,经海关稽查部门核算后该企业补缴税款376.9万元,因其主动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该企业享受了免于行政处罚、减免税款滞纳金等主动披露的政策红利。

据拱北海关有关人员介绍,“主动披露”是一种“守法容错”激励机制,有利于推动企业守法自律管理,提升海关监管效能。为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和合规经营能力,拱北海关稽查部门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受到企业欢迎。

海关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一些企业因对特许权使用费用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规定不了解、不理解而漏报相关费用。据统计,自去年特许权使用费专项稽查行动开展以来,拱北海关核实发现漏报特许权使用费情事34起。为避免企业因漏报相关费用受到行政处罚、降低海关企业信用等级的情事发生,拱北海关稽查部门深入企业进行相关政策讲解100余次,帮助多家企业完成主动披露。

海关提醒:企业如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在进口报关单填制环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慎重勾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项目,避免出现申报不实问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茹萍)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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