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10月9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就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面向相关单位第三次征求意见。
为加快“诚信贵州”建设,提升全省信用水平,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省发改委组织编制了《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7月19日,《条例(草案)》第一次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省有关单位、市(州)人民政府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8月24日,由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组成的立法起草小组召开《条例(草案)》改稿会,针对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内容。
9月5日,《条例(草案)》第二次面向各地各部门、有关信用服务机构和企业、社会公众征求意见。9月28日和10月8日,立法起草小组两次召开《条例(草案)》改稿会,针对第二次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
据悉,第三次征求意见面向的单位,包括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省有关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和有关企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