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10日讯 2018年1月19日,青岛银监局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保税区支行办理贸易融资业务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未尽职调查有关授信风险。
青岛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于2017年12月28日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保税区支行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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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境外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办理进口开证业务时,利用国外代理行提供的融资额度和融资条件,延长信用证项下付款期限的融资方式。
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属、谷物等)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贸易融资中的借款人,除了商品销售收入可作为还款来源外,没有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实质的资产,没有独立的还款能力。贸易融资保理商提供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手续方便、简单易行,基本上解决了出口商信用销售和在途占用的短期资金问题。贸易融资是商业银行提供的一类服务,旨在促进国与国、企业与企业间的进口和出口业务。出口减去进口的余额为一个国家的贸易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