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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纠纷”未名医药终审获胜 称不排除申请强制执行

2018-09-29 10:35:39 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9月28日讯(记者严鑫)身陷子公司参股公司北京科兴内部纠纷未果的未名医药,2018年上半年业绩继续下滑,其原因之一是北京科兴拒绝提供财务报表。为此,双方对簿公堂,7月一审判决要求北京科兴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北京科兴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

9月27日晚间,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子公司未名生物于9月26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北京科兴关于股东知情权纠纷案民事判决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函北京科兴,相关负责人表示,还没有看到判决书,无法回复。而未名医药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北京科兴必须如期提供财务资料,“但应该还是会拖着不执行,对方一直以来都是以财务数据要挟未名医药在私有化问题上进行让步”。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北京科兴仍然拖着不执行,不排除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按流程,法院也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资料显示,北京科兴成立于2001年4月,有两个股东,其外方股东为科兴控股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科兴”),持股73.09%。中方为未名医药,持有北京科兴26.91%股权。

4月28日是A股上市公司披露2017年年报的截止日期,而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因北京科兴未提交相关数据,2017年年报将延时披露。因私有化之争等问题产生纠纷的未名医药与北京科兴的公开对峙由此拉开。

4月16日,未名生物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关于案由“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请求。4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7月,该案件由法院一审判决北京科兴在规定时限内向未名生物提供相关财务报告和财务数据,供未名生物及其委托的审计机构查阅和复制。而北京科兴称,因未名生物一方的原因,对本次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中部分内容客观上不能履行,随后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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