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公司>>

未及时向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广东建工集团收深交所监管函

2018-09-18 10:23:2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9月17日讯 深交所网站17日公布了关于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186 号)。

监管函显示,2017 年 12 月 29 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水电”)披露《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事项获广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称,粤水电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电集团”)的通知,经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将水电集团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5 日,粤水电披露《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此次股权划转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为粤水电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粤水电合计 35.37%的股份。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粤水电股份超过 30%,但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及时向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直至 2018 年 7 月 6 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才提交相关豁免申请。

深交所指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1.2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