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向大会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二审稿中的一个新变化是,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由此前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增至五项。
据中国人大网显示,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随后在6月29日,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为期一个月的意见,收到意见数超过13万条。数量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根据草案,个税起征点拟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不过,起征点的内涵有了新变化,之前3500元的起征点是针对工资、薪金所得一项,而新的起征点是针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综合所得。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事关每个人利益,民众非常关注,期待也非常多。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很多人认为起征点5000元依然偏低,建议进一步提高到7000元乃至1万元的呼声很高。
最终,关于个税起征点,二审稿中未对起征点进行修改,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不变。(徐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