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27日讯 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对博能科技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董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监管公告显示,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3 月,博能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累计占用博能科技 49,288,616.26 元,占挂牌公司 2016 年期末净资产的 87.58%(其中 2017 年发生占用14,061,151.28 元,2018年发生占用 35,227,464.98 元),形成了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占用。博能科技未按规定及时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虽然截止 2018 年 5 月 25 日,所有占用款才归还,但博能科技未及时披露 2017 年、2018年相关资金占用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
杨代斌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莲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对上述资金占用违规负有直接责任。上述资金占用经董事长杨代斌同意、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咏知悉并实际经办上述资金的转出,二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博能科技、杨代斌、王莲、张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