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炭疽疫情防控工作的警示通报”。该通报称,近日,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陆续发生牛、羊炭疽疫情,并造成人员感染。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该警示通报。
此次警示通报涉及的产品为牛、羊及相关产品。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为:
一、加强供港澳活动物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指导相关养殖场做好防范工作,严格筛查动物来源、加强入场检疫。特别是疫情周边地区,严禁供港澳养殖场从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域引进易感动物。
二、加强进境动物检疫隔离场的监督管理,严格做好消毒防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隔离场。
三、充分发挥动物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作用,与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送海关总署动植司。
该警示通报有效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