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民政部对中国广告协会等3家社团作出行政处罚

2018-08-03 10:42: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3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对中国广告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等3家社团违规涉企收费的行为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广告协会违规开展2017年“艾菲奖”评选活动并收取费用,违法所得118万余元;中国商业联合会违规开展2015年、2016年“全国诚信兴商双优示范单位”和2016年“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并收取费用,违法所得43万余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在开展2015年、2016年“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的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违法所得28万余元,违反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广告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18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对中国商业联合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3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对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8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以上3家社团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民政部提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对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多次提出要求并作出部署。2017年8月,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为进一步予以规范。2018年以来,民政部已对多起社会团体违规涉企收费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各社会团体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开展活动,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民政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团体违反规定收取会费、强制收费、评比达标表彰收费、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不断地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